
再生能源發展與能源轉型
電業法的修正 綠電交易的興起 企業淨零轉型的可能
綠電交易與再生能源憑證(T-REC)
綠電交易是什麼?
由於過去台灣地狹人稠,加上電廠用地取得不易,因此在追求供電效率以及滿足用電需求之下,形成單向的集中式電網。因此不論是民生用電或工業用電,一般電力都是透過台電公司供應;即便是民間電廠所發出的電力也是由台電所購入、併入台電電網,再統一由台電電網輸出。
然而為了促進再生能源的發展並推動能源轉型,在2018年《電業法》修法通過後,不論是地方組織、公民團體、縣市政府或是再生能源廠商等,皆能共同成立再生能源公司,成為地區型電業,能夠自由交易綠電。在綠電交易機制中,分成「電證合一」以及「電證分離」兩類。前者代表著把綠電跟憑證綁在一起交易的銷售模式,不僅買到「綠電」,同時也獲得正面環境效益,是台灣採用的綠電交易模式;後者則是進行單純憑證的銷售,讓買家獲得環境效益,基本上是純粹的財務性質之權證交易。而台灣之所以採用「電證合一」的形式是為了避免「一證兩用」此種漂綠情況的發生。
再生能源憑證(T-REC)又是什麼?
「再生能源憑證」可以理解為綠電的身分證、一種產銷履歷證明,它能夠確保綠電是真正由綠色能源所製造出來的電力,且環境效益沒有被重複計算。在現行制度下,每生產 1,000 度的綠電就會獲得 1 張綠電憑證。根據我國的再生能源憑證制度,有四種方式可以取得綠電憑證:
- 直接向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購買綠電,直供綠電。
- 向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購買綠電,透過台電轉供綠電。
- 透過再生能源售電業者購買綠電,再由台電轉供綠電。
- 自行設置再生能源設備製造綠電。
再生能源電力及憑證市場運作方式
圖片來源:再生能源憑證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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